近日,广州市住建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大力发展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加快建设建筑业现代产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时间:2025年6月23日—2025年7月23 日。其中有关装配式建筑的要求要点梳理如下:
1、2026 年起,全市出让的居住用地100%实施装配式建筑;每年度出让用地中实施模块化建筑的建筑面积占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新出让的商服用地,公共部分应采用装配式装修。2、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病房等公共建筑原则上均应实施模块化建筑,城中村改造项目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实施模块化建筑面积占项目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
3、政府投资或参照政府投资管理的新建装配式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装修。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建筑高度超过120 米的新建建筑工程应使用造楼机,鼓励其他高层建筑项目应用造楼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装备。
4、2028 年起,全市每年度出让实施模块化建筑建设的土地供应面积不少于30%。城中村改造项目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实施模块化建筑面积占项目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应采用装配式装修。
5、发挥设计在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试点推广建筑师负责制。加快推动AI 智能设计系统、智能审图等AI 技术在数字设计领域的应用,提高设计审图的效率和精准性。鼓励设计单位应用自主可控的BIM 软件,遵循面向制造和装配的设计(DFMA)理念,开发面向装配式、模块化建筑的数字设计国产化平台,推进BIM 技术在装配式、模块化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全流程协同应用。健全设计选型标准化体系,实现建筑空间布局、立面造型、构件部品及技术接口的规范化设计,推进正向的系统集成设计。
6、鼓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技术应用提出相应要求,在招标文件范本中合理设置技术指标作为招标评标定标因素。对采用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技术的政府投资项目,在确定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的条件下,允许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在没有详细工程量清单的条件下带方案招标。符合规定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人应当优先邀请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的单位参加投标。
7、在政府投资及国有资金主导的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城中村改造等项目中,试点应用EPC+M 工程总承包模式,支持部品部件本地化生产降低物流运输成本。
8、构建智能建造和工业化建筑造价体系,持续发布智能建造和工业化建筑相关造价信息,作为市区发改、财政部门核定项目投资估算、建设工程概算的参考。







